It wasn' t the beginning. It was happiness.

「如今常存的有信, 有望, 有愛。  這三樣, 其中最大的是愛」(林前13:13)

2006-07-02

Ψ


母親離開的那天,正是我第一次跟街 show。
當時,我在開 show 前幾分鐘離開了。
慶幸的是,我的 pos 不重要,離開了也不影響什麼。

自那次起,讓我想到一個一直以為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的,戲劇性的問題︰
如果在我 on show 其間有親友發生事故,我應否放下我的工作崗位與責任而趕去現場?

而更令人頭痛的,是誰能保證在那種緊張關頭,你在那五分鐘內所抉擇的,會是一個你一生也不會後悔的答案?

有誰可以告訴我?
各位親愛的朋友,你們的答案又會是什麼?

1 Comments:

Blogger 何倩彤 said...

趕去至親那處﹐毫無疑問。

11:50 上午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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