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t wasn' t the beginning. It was happiness.

「如今常存的有信, 有望, 有愛。  這三樣, 其中最大的是愛」(林前13:13)

2005-10-09

Ψ


第一次發現,「都」與「到」的分別這麼大,到現在我還是摸不著頭腦。



最令人無奈的,莫過於一早已看到終點。

為愛而放下愛,或是拋棄一切地,負起罪名來擁抱所愛,你會怎樣選擇?

此時此刻,誰可以告訴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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